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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掉該廢的政府機關

廢掉該廢的政府機關
    台灣是以出口賺取生活費的國家,原則上,任何無涉外貿,無涉內政,虛而不實、盲膓性可替代性,圖利個人或少數人的機關均應廢止,尤其是在國家財務「崩盤」前應盡速為之。
    諸如,監察院,考試院,文化部等等,等等。到底應「從速廢止那些機關」,應立即成立「調查,審議,執行」單位,是否應速促成之,否則來不及了!
    年屆古古夕的前國民黨大員,「郝柏村」說「學運即革命」,唯台灣的緊急狀況是「不革命,不久將無法生存」台灣經濟距希臘已「近在咫尺」,國民每人負債103萬,22K只初步而已。
    有關於割爛尾「監察院」的言論早已此起彼落,沸沸揚揚,我們馬總統仍然照舊提名了相關人員,包括正副院長,監察委員。
    媒體們的一個令人震驚的是,此司法部門之舉措與「馬總統」的「安全卸任」相關,更有媒體明言與「卸任后免被追訴相關」嗄!
    對於考、監名單中「馬家軍」、「鍘黃派」、「安全牌」,「小政府院派」等等,令人眼花撩亂。
    這種種的「派、派、pai」不止是「酬庸」而已,而是「圖利who?」猜猜看。
    前監察院長王建瑄提醒「絕對發瘋」問題是「誰發颯」?是「納稅人」抑「被圖利者」請問那「欲安全卸任」者不是「被圖利者」嗎?
    這大把銀子從誰的口袋裡掏出,當然是22K,負債103萬的呆民們,考、監委,每人200K以上,真送吧!
    據報載,故宮出售「複製品獲利」全入員工口袋(每年數億),經監委彈劾,依然故我,他例不勝枚舉,請問,國民要這種「官員」花肥貓錢幹啥?
  復據報載,文化部與「幼獅文藝」合辦「文化部類型小說,徵稿八千字以下,投稿人限35歲以下,每字2元,且長期徵稿。
    查右敘辦法非「文化部型」而是行之多年的「台積電型」,即台積電與中國時報副刊合辦者。
筆者早想為文「數落」之,主旨有三:
一、文章只有等第的問題,而無著者年齡的問題,但須社會經驗豐富的文章,恐非35歲以下人勝任的。
二、在大眾媒體上的作品須有「標桿做用」肩起「啟後」帶動作用,恐非35歲以下著者勝任(天才型之極少數例外)。
三、筆者認為,台灣的「文創」水準在40分以下,要證據嗎?譬若「台灣的新詩」,笑掉「真詩人」的大牙。假詩人當然是樂此不疲。
因事涉既深且廣,有緣再詳為文。
總之,台灣無能的政府是在燒銀,舉債,大電子財團是銀子太多破壞「文創」的生態環境,屈低「文創」的水準,請速止歩。查,文化部,台積電均為文創之大外行。
本文的主旨是,「安全卸任者」應花自己的銀子去買「安全」花百姓的血汗謂之「缺德」。
缺德之人,當心死后下18層地獄,生前走著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