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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節 封建時代的「陳情」 只差「跪」

封建時代的「陳情」只差「跪」

    觀古代影片,小民(女人居多)臨街跪攔「大官」的轎子「喊怨」,「大官」囑手下取來狀子瞧說「回去吧,若屬實,本官會給你辦」原來那小民告的是京城的府尹,接狀的是宰相劉羅鍋。
    那是封建時代的是「陳敘怨情」,現代的監察院「通令」告訴人或舉發人「叫陳情人」,感覺上那監察院就像是坐在轎子裡的「大官」,差別只在於「不必跪呈」,相同的是「陳情」。話說一天筆者到郵局到甲小姐處排隊,前面有三人,然后看到隔台乙先生處只有一人,於是前趨排在第二位。約五分鐘後(該人寄的是大包裹),輪到筆者「乙先生說」「本台沒小額郵票,請到甲小姐處辦理、筆者說:「卦號函件與郵票無關」,雖然如此,他還是拒絕給辦,於是筆者再從新到甲小姐櫃台前「排隊」。
    回家后,立即向郵局「服務中心」申訴、告發,只化不到30分鐘,次日早晨接到該郵局女主管來電:
一、  致歉
二、  已口頭申誡乙先生
三、  還需要什麼「服務」?
讀者以為若何?筆者以為:
一、  政府官員是公僕,應全是服務業,老闆是納稅人。
二、  一件小屁屁案只消24小時就解決,監察院呢,幾個月還不一定確了。爺兒們架子大?
三、  小民是向「御史」陳情,而不是「告訴」「告發」,監察是老幾(老大,還是古代的爺們)。小民是「求」辦,只差沒下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