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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節 台灣人民應 如何再救(之三)



第四十五節 台灣人民應

如何再救(之三)
  您能看得出台灣即將面臨的「險境」嗎?

    本覽前文曾提到「圍棋」的高低手,一段的至少可以讓五級的三子,意思是高手的眼光可以快三步,這三步可以是三個月,也可以是三年,而「呆民」往往是慢三步的,往往已經「中押敗」了,還在「痛苦」「懷疑」中「戰閗」。

    筆者在約二年前就預見台灣目前的困境,如今,一再「強調」「淪入西臘,火燒眉毛了」,時間也許不到三年了。

如果您認可右敘理念,那到底「自救」的標的是什麼呢?

    一、選舉

    二、上街頭

    切記,上二者僅是手段,並非目的,目的是「經濟」及「安和樂利」的生活。

    有關於「上街頭」政府對付百姓的辦法是「警察、司法、軍隊」譬如說「拒馬、擋鞋網,甚而至於槍」,有的國家還在搞什麼「化學毒氣」呢?

    筆者提醒呆民,在台灣、「槍聲一響,政權就垮了」,「化學毒氣更勿論」矣。

  那「攔鞋網」不是己被指令停下來了嗎?

  預告「呆民」一個構想,想要做「強人」就要讓「政客」們真正怕你,在民主社會中令執政者「怕」的就是選票,讓「候選人」選前怕你不給他票,選後也怕,勿忘,候選人選上「有名有利」還是「肥貓」。

  靠什麼「人情」,「下跪」,「鞠躬,哈腰,拜托」,「賄賂」投下票的就是「神經衰弱」,「自殘呆民」。

  再切記,有背於「提昇所得」,「營造安和樂利生活」的被選舉人,票「絕對」不可以投給他(她)。

    筆者以為「經濟」佔50%,司法20%,國防10%,其它20%。

    若有人問,為什麼國防只占10%?

    告訴您,在目前台灣的環境裡,有錢就有國防,司法公正就沒有「肥貓」、「貪官」、「拉法葉」。

    不對嗎?

    「屍諫」是弱者的表現,要花悲慟為力量,有朝一日身先士卒「擋子彈」是「強」者「勇」者的表現。

    死有不同的境界,反正「人都會死」,「屍諫」可以免了。(因為有人開槍人也就差不多完了,屍諫固有些些效用,但效果太弱。)

    敬屍諫者。在天之靈。

    前敘武則天在年輕時,被欺辱了個夠,差一點沒被逼死,她沒有「屍諫」,而是「諫屍」,讓那些「肥貓」,「無能」「反叛」,「貪腐」者上斷頭台,做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