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辣手狂花 18 台灣司法偵探故事

辣手狂花 18    
      世仁再拿出坪林露營區小木屋鄭小姐簽具的指認書,證明他跟邱春梅在四月二日下午五時偕同去開房間,房號是C4號,謝原河看了那證明,不吭氣。
伍世仁趁謝原河不注意時,突然問了一句:
     「謝先生的血型是O,對吧?」
謝原河眼睛眨一眨,說:
     「你怎麼知道?是有怎麼樣?」
伍世仁說:
     「根據我們的情報得知,你四月二日上午坐在邱春梅房間的圓桌旁抽菸,等著她拿存簿與圖章,一共抽了二支,一支抽完,另外一支抽了三分之ㄧ,然後偕同他前往彰銀古亭分行去提款十萬元交給你,吃完中飯,喝個茶,妳們就一起開車去坪林。」
     謝原河看來有點動搖,暗驚這刑警怎麼連我抽了幾隻煙同喝茶的事都說的歷歷在目。
伍世仁接著說:
     「證據確鑿,我建議你儘快把身體丟棄在哪裡供出來,我手中擁有對你有利的證據,你若好好地配合,我們可以向法官講情減刑,否則像你這樣子冷血殺人,支解棄屍是唯一死刑。」
這席話似乎說動了他,說:
     「你有什麼對我有利的證據?」
伍世仁從公事包裡拿出一疊影印紙,說:
     「你看,這是過去一年來邱春梅的帳戶存入提出紀錄,其中有你開給他支票的紀錄,總金額大約有一百萬元,證明,你有交付她錢或借給她錢。」
     這時,謝原河的心防可說是完全潰堤,在幾乎是鐵證如山的情況下娓娓地道來:...繼續閱讀(完結篇)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