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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手狂花 11 台灣司法偵探故事

辣手狂花 11
另外有兩楨,是她跟不同的二位男士的合照,背景都是坪林大溪地露營區。一位男士年齡較大,約五十歲,另一位約四十出頭,都像是本省人。
     伍世仁曾到那裡辦過案,知道露營區有個小木屋式的旅館,那些小木屋瀕溪而建,風景不錯,是許多情侶到郊遊幽會的地方。這位梅子小姐膽子很大,竟然敢跟不同男人到此,不怕穿幫。
     翻閱到這理,伍世仁靈光乍閃,那坪林綠營區跟新店溪有點地緣關係。這位命案的女主角既然偕不同的男人去過那哩,說不一定有什麼蛛絲馬跡可查。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阮國慶正著查邱春梅的銀往來,就派洪真下午再跑一趟美高美舞廳,這一次的重點放在他的人際關係上,還特別囑咐他,千萬不要透露任何有關於辦案進度的事,包括那頭顱以確定是誰的。
     伍世仁把邱春梅的半身彩色相片及剛才感到興趣的三楨合照放在口袋裡,先到附近小吃店吃碗牛肉麵,不到一點,就駕車行駛在往坪林的路上了。
     先到坪林派出所,會同陳姓主管前往露營區,有進旅館的大廳,來到櫃檯,把值日的經理請出來,那林經理認識陳所長,陳所長介紹伍世仁,說明要查案子,林經理就扁陷得十分客氣與恭謹。伍世仁當下從口袋裡拿出三楨照片,平攤在櫃檯上,問林經理有沒有見過照片裡的人,尤其是本月二日左右,有沒有到此登記住宿...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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