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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手狂花 10 台灣司法偵探故事

辣手狂花 10

     伍組長命阮國慶經管道洽查邱春梅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郵局等金融往來情形,重點是台北市。
     從戶口名簿上得知邱春梅有一個九歲大的女兒。翻閱那小本記事簿,登錄著許多人名,有一大部分都是藝名諸如:米雪、嘉嘉、新加坡、麗琪、華僑、文文等人的電話或BB Call。應該都是特種營業上班的小姐們。
     翻閱二本名片簿,有五十多張,大部分是生意人,有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專員,醫師,鵝肉扁連鎖店老闆,水果批發商,還有少數幾張是軍公教人員及教授等。
     比較引起伍世仁注意的是,有一張名片背面寫著,「春梅我愛你,來訪未晤,預定4月上旬返台,3/22」;正面印列著「武陵電子公司,總經理 段仲興,地址是新店市北新路工業區FX號,電話:xxx-xxxx」。
     伍組長判斷,這名片簿裡絕大多數是他的常客,當然,兇手也可能是其中之一。
     仔細地翻閱那本相簿,有時幾個都是邱春梅跟男士們在不同場合的合照。甚而至於在卡拉OK室內跟男士合唱的鏡頭、親熱擁抱的鏡頭。不過最引起伍組長興趣的有三張像照片:一楨是一位年輕人在室內沙發上的合照,照片背後有三行字:「春梅留念,愛情永浴,仲興861222」。伍世仁判斷,這年輕人應該是武陵電子公司的段仲興。他們在民國八十六年就認識了,從照片二人愉悅的表情看,應該早已超越男女關係...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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