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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的垃圾電話

外交部的垃圾電話
     根據蘋果日報二OO三年六月十一日標題「垃圾電話騷擾,求償無門」內文說:
    【林長順/台北報導】擔任星象命理老師的高先生投訴,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他因為搬家重新申請了一支電話號碼,不料噩夢從此開始,他每天均接到超過三十通不明電話,情況持續了三個多月,經過追查,電話來源竟然是外交部,他認為外交部公務疏失造成他精神與財物的損失,應予以賠償,目前正在訴訟中。
     外交部新聞文化司表示,高先生所承接的電話號碼原為《大華日報》的傳真線,被設定在中華電信Hifax傳真系統中,由於《大華日報》與中華電信都沒有通知該號碼已經停止使用,所以電腦系統每天仍依該號碼作發送新聞稿的依據,若沒有接收,電腦會持續撥號,所以造成高先生的困擾,外交部並非故意惡搞或有公務上直接疏失。
     並指出,外交部去年四月正式向高先生致歉,但不接受其申請賠償的要求。
     中華電信表示,為了維護客戶資料中華電信並不會接受電話來源的查詢,除非由檢調提出申請,才會配合調查。
     不過以目前的系統設備而言,成功的機會並不高。
     中華電信提醒民眾,若時常接獲不明電話,可以安裝來電顯示或答錄機過濾來源,或申請市話勿干擾服務,如果要根本杜絕,只有換號碼一途。
案號:COOO九一一
     嗣後的一連串的法律行為:
一、筆者致函向外交部抗議,並請釐清行政責任,該部相應不理。
二、經遞狀到監察院,該部來函道歉,並派專門委員章計平來舍下「暸解案情」,筆者請求告知「加害人」是誰,並請求處份違失的公務員,該員當面拒絕。
三、因外交部辦理本案不合「外交規範」,搞外交的不做國民外交,加害國民三月餘僅派專員「暸解案情」,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於是乃遞狀提出「損害賠償告訴」。
四、外交部的涉案訴訟代理人陳長律師答辯說:中華電信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無涉於公有公共
五、在從未依法傳訊本案二重要關係人,大華日報中華電信的情況下,筆者敗訴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得到的司法審判是「被害人」活該倒楣,「加害人」逍遙法外(竟還不知道是誰加害啦)!真是欺人太甚,請國人同胞「大家來審判」。
     至於筆者在涉案中的一連串奇遇(稀奇古怪的遭遇)請參閱本書「台灣司法大觀園」等文,保證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精采絕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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