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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司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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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司法改造
     司法改革是國人的殷盼,,也有若干類似什麼司法改造(革)社團的成立,連律師公會也涉入司法改革的行列,諷刺的是,也許是筆者孤陋寡聞,實在不知道他們具體地做了什麼改革,不但如此,竟還發現,有的改革者竟然是應被改革的對象(請參閱本書內文)。
然則,司法改革到底應從何處著手呢?答案其實是老生常談,一曰人,二曰制度,而事實上只有一,就是事因人而生。
      筆者是科班﹁國際貿易﹂出身,國立政治大學畢業後考入中國生產力貿易中心任職,初期以助理研究員名義負責管理﹁貿易圖書館﹂,主編﹁貿易簡訊﹂,還兼做﹁貿易訊件﹂的函覆(有時每天需辦十件以上的inquiry,佊時,筆者已是經濟日報貿易的專欄作家(蕭萬長,江丙坤等先生還籍籍無名呢)記得在筆者發佈一篇文章主旨:因應國際趨勢,時代潮流,中華民國應速成立類似Jetra日本貿易振興協會,與kotra大韓貿易振興協會(查此事三十多年前該二國貿易推廣機構的名稱),那時台灣國際貿易的萌芽期<不久政府果然從善如流地成立了Cetra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期間,筆者並個人分別發行了美洲,歐洲,大洋洲,全球市場調查及進口商名錄的單行本數本(本本暢銷),促成國貿的交易金額難以估計(應數以千億以上記),筆者自認是對這個島國相當有貢獻的人。
      Cetra成立之初是以中國生產力及貿易中心的貿易部職員為班底,但大權卻完全掌控在以原經濟部商業司司長武冠雄為首的一批﹁非國貿專家﹂的公務員手中。成立伊始的元老二十多位,如附照片,若干年後會址遷至南京西路一段民生大樓,不久從國防部外事處空降了中校以上的人員若干,四位上要被戲稱謂﹁空降部隊﹂。於是,這些人與武秘書長的班底在貿協分任各部門處長、副處長、駐外代表、最差的也是﹁專門委員﹂,吃香喝辣(如主辦某歐美商展,而利比亞革命畢諸多不確定的落後地區地方商展像高景炎這種人才有份)。
     武秘書長還令貿易推廣人員在空手(即無所到地的重要資訊)就提著﹁菜籃﹂往廣大的市場裡衝,形容一下,猶如時下菜籃族提著菜籃,僅憑﹁路透社﹂的明牌就往號子衝,跑到市場也從來未做過一筆﹁國際貿易﹂的﹁專員﹂,到了進出口商辦公室,既無型錄,又無樣品,也無報價,人家貿易商會跟您說:Sorry, I am busy,有關外交關係好的地方還好,可以到駐外單位找人聊天,若該地沒有駐外單位,也可以逛街﹁市場調查﹂,到了北歐,男性最愛的是﹁調查﹂Window show,貿協從未派筆者去過,所以迄與Window show無緣。
還有一次,武秘書長在協會內舉辦﹁貿易推廣獻策﹂,聲言一經採用,即以獻策人為主辦人,另外,無論採用與否,獻策人即贈酬五十元(那時筆者薪水四千元出頭),但經濟一日報專欄是每字二元,一篇短文約六百字,稿酬是一千二佰元。最奇怪的是,獻策者不包括﹁正、副處長﹂。
     您知道筆者在貿協混了約十年後(包括生產力中心)的職位是什麼嗎?答案是:助理專員¬ - 基層職員之一。
     在最後任職年,筆者被查到﹁在外兼課,查是東吳大學﹂(許多間公司的職員在外兼課,只要不影響本業,會被視為公司的榮耀),但有一日筆者被頂頭上司鄧處長召見,下面是簡捷的對話:
﹁聽說你在外有兼課﹂
﹁是的,每年暑假在東吳大學教育推廣中心教國際貿易實務、商用書信﹂
﹁據知,徐XX處長等也在某校兼課﹂。
﹁武秘書長要我通知你,本會職員不准在外兼差兼職,如不立刻辭掉,本會將予解聘。﹂
﹁不,為了向本會抗議,本人不辭外兼,決定辭去本職,但後會有期。﹂
     那年筆者才三十五歲。
     外貿協會先後逼退了若干職員,大多忿忿不平,離職後到處告狀,但都無疾而終,至到有一天,筆者的批判文章在鍾樹楠先生發行的中國報導週刊中出現,在連續批評外貿協會三個月後,事件竟然突然出人意表地大逆轉,外貿協會內部發生了大地震,人事任用起了大變化,武冠雄辭秘書長之職轉任副董事長,地位居要津的班底幾乎全部優退,四大金剛這次真的解甲歸田,不過是從文職解甲。
     眾所目睹今日的外貿協會包括世貿中心在內就是那次大地震脫胎換骨的一群菁英們締造的,筆者這元老早已置身業外了。
然則,那當年的改革關鍵人物是誰呢?就是外貿協會的頂頭上司經濟部長趙耀東先生(號稱,趙鐵頭),還有一位大後台,就是蔣經國先生,沒有蔣經國先生,誰敢捋虎鬚呢?!(打老虎)
筆者年輕時代(接近四十歲時)就有意﹁參法官﹂,內文,判決書都打好了字,只是那時汲汲於名利,花了一些打字費,但是沒出版,甚為惋惜,如今六十有六,司法依然如故,最近報章還刊出大法官們準備自訴公訴爆料關說的立委蘇盈貴(請參閱本書另文:劉羅鍋夜審乾隆),筆者於是下定決心出版本書,再不出,就要把文稿帶進棺材了。
寫了這麼多有關於外貿協會改革的往事,事實上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筆者個人認為台灣司法改革的要件為:

  1. 須有精通法律的改革者﹁趙耀東﹂
  2. 須有強烈司法改革使命感的總統(當年蔣經國先生的打拼重點是經濟,記得某國民黨大員曾說,法院是本黨開的,因此,蔣先生是不適格的)。
  3. 須拿出讓司法脫胎換骨的方案(一定有,為不為而已)。
  4. 須有夠品質的選民選出﹁有強烈司法改革使命感的總統﹂。

     國人同胞須知,司法不彰(公),治安必定敗壞,趨時愈多被害人,身家性命不保,則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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